3、暧昧关系。
之所以把暧昧跟爱情分开,是因为这两者还是不同的。
爱情是比较单一,而且描写不该太多,占篇幅也不能太多。
暧昧则不同了,暧昧是可以大写特写,猛占篇幅撑字数,而且读者还买单的做法。
跟爱情不同的是,暧昧是多多益善的。
你想想看,一个人的生活里,要遇到多少种类型的女性啊?老师,护士,医生,律师,银行柜台,酒店大堂经理,交通警察,文员,同事,上司,甚至于的士司机。古代的,有公主,郡主,镖师,侠客之类。
如果这所有的每一个女人,都是美女呢?那这个世界多么美好啊?即使是吵一架,即使只是打个照面,你也心旷神怡不是?
既然如此,为什么不放到书里去呢?如果你能让读者感受到这种心旷神怡,你会成功的。
不过,写暧昧有两个问题,我觉得应该注意。
第一,我觉得最好是无限于接近得到,但是最好别得到,因为一旦得到,这个角色的亮色就失去了,基本上后面就不好写了。
第二,每个暧昧角色一定要是不一样的。不管怎么不一样,总是就是要不一样。
4、友情。
我觉得写友情这可能是我们业界最为薄弱的一环。因为现在大家都喜欢写个人英雄主义,主角只有小弟和敌人,没有朋友。我觉得这是很遗憾的,其实一段真正好的友情,也是很能吸引读者的。不过朋友不好写,因为一旦写不好就把主角风采给抢了,喧宾夺主了。
对于这个问题,我个人有三个心得;
第一,朋友的定义是什么?就是跟主角真正平等的人,这种平等不是简单的口头上,而且是社会地位,能力上都接近的人。
第二,朋友之间的关系是可以不断转化的,并不是固定的,不是说非要是朋友,也不是说非要是敌人,他是敌人,对手,朋友之间不断转换者的关系。因为关系一固定,就难写了,要么把他干掉,要么他成为小弟,那也就没法当朋友了。
第三,当朋友的一定要有自己独立的戏,独立的辅线,不能只是围绕着主角。
5、亲情。
亲情戏在我们的业界似乎也不多,一般都是浅尝辄止,不过,这也正常,因为这个东西实在不好写。包括我自己,我也不大会写这个。
原因很简单,亲情是一种天然的,不需要培养的情感。越是自然的情感越是不好写,试问,我们怎么去描述我们到底多么想吃晚饭呢?
不过,对于亲情,我有个大胆的创想。
那就是扭曲着来写,西方古代有个戏剧评论家说过,悲剧的最高境界,就是亲情相残。
如果真要写亲情,并且写出彩来,那最好是写不正常的亲情,简单地说,就是父子相残,兄弟相残。
但是这种相残必须是合理的,符合道德和伦理的,不能是丧心病狂的。而且,我认为最终,子对父,弟对兄,总之,这种下对上的时候,残都只能是个冲动,是个愿望,是牵动着戏往前走的一根绳子,真到了那一刻,是不能下手的。一旦下手,主角的立场就失去了,这会动摇我们中国人骨子里的伦理观念。